近日,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(下称南汽)因生产“名爵”轿车涉嫌商标侵权,被商标权利人告上北京市海淀法院。上周,在国内一家财经媒体上,一位叫做徐斌的浙江籍自然人向南汽发难,以涉嫌侵权向法院提起诉讼,该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。

“名爵”商标涉嫌侵权成被告
在这份声明中,权利人徐斌称:“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,持有第3607584号‘名爵’注册商标专用权。第3607584号‘名爵’商标于2005年1月21日注册,核定使用第12类‘小型机动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’等商品,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受国家法律保护。基于‘名爵’注册商标专用权,本权利人郑重声明如下:在中国境内(不包括港澳台地区),未经本权利人许可,擅自将‘名爵’商标用于小型机动车相同类似商品的行为,均构成商标侵权。针对跃进汽车集团公司、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‘名爵’牌系列轿车,擅自使用第3607584号‘名爵’注册商标之涉嫌侵权行为,本权利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该案即将公开开庭审理。特此声明!”


记者随后在国家工商总局中国商标网查询获得的信息显示,这名叫徐斌的浙江温岭籍自然人,其申请的第3607584号“名爵”商标是2003年6月25日申请的,专用权期限为2005年1月21日至2015年1月20日,国际分类第12类,该商标商品/服务列表中明确写有“小型机动车”等产品。而在第12类商标下,南汽也进行了注册,但注册申请时间为2007年2月1日。此时徐斌的“名爵”商标已经生效。
徐斌在声明中起诉称,被告生产的名爵轿车,擅自使用了该注册商标,“名爵”商标被突出地使用在汽车车身、车尾、网站、销售店面门头、店内装饰和产品宣传彩页上,其行为依法构成了商标侵权。